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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集团 “拜师学艺”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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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属各单位、各控股、参股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技能振兴计划”,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开展“万名技师育高徒”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集团改革发展需要及企业实际需求,现由集团工会、人事组织部、团委和教育培训中心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集团技术工人“拜师学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集团技术工人队伍整体建设,提高技术工人技能等级为出发点,结合集团发展趋势及企业的实际需求,在集团范围内广泛开展 “拜师学艺”活动,通过理论培训、岗位实践和“拜师学艺”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宽技术人才培养的途径,培养一支符合集团发展需要的技术工人队伍,切实推动集团建设的高速发展。
二、主要形式:
以培养一批具有高级工技术职称的技术工人为主要目标,牢牢抓住港口主要行业和工种,开展“拜师学艺”活动,通过由技术精湛的技师、高级技师传授经验、技术,以导师带徒为主要形式,推动集团技术工人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技能等级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基本要求:
1、导师要求资格:取得技师以上资格,有较强责任心。导师采用聘任形式,一年一聘,并在年终进行考核。同时,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导师个人能力来限定每个导师所带徒弟数量。
2、徒弟要求资格:徒弟必须是工作作风优良,有敬业精神,有学艺的愿望,并具有中级工等级证书。对日常表现优异,并具有一定实践操作能力的技术工人也可适当放宽要求。
3、不属于市职业鉴定中心鉴定的特别工种,可由各单位结合企业改革发展需求,自行设定“拜师学艺”活动师徒基本要求。
四、实施步骤
1、做好基础工作:由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工会和团委共同确定“拜师学艺”活动导师和徒弟名单,根据各单位、各工种的不同情况自行拟订《师徒协议书》(可参考附件1),进一步明确师徒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并于9月25日之前填写《“拜师学艺”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集团人事组织部。
2、加强宣传组织:加强“拜师学艺”活动舆的论宣传和引导,结合各单位生产实际情况,通过举行“拜师学艺”活动的师徒签约仪式,进一步在集团广大技术工人队伍中倡导学技能、钻业务的良好风气。
3、狠抓活动落实:带教导师要根据工种性质,徒弟特点制定相应的带教计划,在提高徒弟实践操作能力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理论教育。集团也将根据市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的具体要求,结合现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为“拜师学艺”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4、及时总结经验:建立“拜师学艺”活动师徒管理档案,及时记录有关带教情况及相关经验及存在问题,建立定期的考核机制;同时各单位也可通过论坛、座谈及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五、奖励办法
对于达到《师徒协议书》要求,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高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徒弟,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如鉴定成绩优秀的,单位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带教导师,将由集团根据其所带徒弟数量、带教成果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拜师学艺”活动能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由集团工会、人事组织部、团委和教育培训中心四家部门、单位联合组成“集团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集团技术工人技能培训计划,落实“拜师学艺”活动具体进程,办公室设在集团团委。
联系人:集团工会 林碧娅
电 话:63060660—69312
联系人:集团组织人事部 孟文俊
电 话:63290660—41218
联系人:集团团委 桂 明
电 话:63290660—41019
附件1:《师徒协议书》
附件2:《“拜师学艺”活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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