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务团发[2004]11号
 
 
               关于下发《2004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
                  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集团属各单位、各控股、参股公司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团共青团工作的考核和管理机制,集团公司团委在广泛征求基层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4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现将《2004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试行)》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团组织在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如有疑问可及时向集团团委进行征询,联系电话:63290660—41019,联系人:桂明。
  本考核方案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特此通知。
  附件:《2004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共青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四年七月七日
抄  送:团市委青工部
集团内:党委工作部、集团工会、人事组织部、集团属各单位、各控股、参股公司党委
       ( 直属总支、支部)
附件:
               2004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团共青团工作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加大对基层团组织工作指导、服务、协调、监督的力度,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从而推动集团共青团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2004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各控股、参股公司团委。(直属总支、支部不列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原则:按照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自转能力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材为重点,以考核基层团组织的基础建设、执行能力、工作效益、创新意识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定性和定量标准相结合,动态管理与考核相结合,党组织意见与青年满意度相结合,逐步完善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的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拓宽团青工作渠道,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考核方式:2004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考核工作分基础考评、年终考评、党组织意见、自评和加分项目等五部分组成,考评结果,都将以分值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并以此作为年度先进团组织评选的依据。
    1、基础考评(占年度考核总分30%):由集团团委负责,在每个季度初对上一季度各单位团组织团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每个季度满分为100分,年底计算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再按年度考核分值比例进行折算,最终形成2004年度各单位团青工作基础考评分。
    2、年终考评(占年度考核总分20%):由集团团委常委及部分单位团组织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在年底对考核单位进行走访,并对该单位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实际得分再按年度考核分值比例进行折算,最终形成2004年度各单位团青工作的年终考评分。
    3、党组织意见(占年度考核总分20%):邀请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团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实际得分再按年度考核分值比例进行折算,最终形成2004年度各单位团青工作党组织意见分。
    4、自评(占年度考核总分10%):由各单位团组织对本单位团青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其实际得分再按年度考核分值比例进行折算,最终形成2004年度各单位团青工作自评分。
    5、加分项目(占年度考核总分20%):
每个季度末由各单位团组织根据当季度团青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填写《季度加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向集团团委提出加分申请,每项活动(奖项)可根据其质量、效果、规模由各单位自行评定,给予1—5分加分,集团团委则根据整体情况给予认可或调整单项得分。每季度的加分项目满分为20分,年底计算出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形成2004年度各单位团青工作加分项目得分。
    四、考核标准
    1、基础考评:
   (1)月度工作总结、计划上报情况;
   (2)活动、会议信息上报情况;
   (3)集团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4)各项会议出席及材料上报情况;
   (5)团费收缴情况;
   (6)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2、年终考核:
   (1)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
   (2)年度工作汇报情况;
   (3)各项活动、会议的台帐资料;
   (4)青年对企业团青工作的认可程度;
   (5)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3、党组织意见和自评的评分标准分别参见附件《2004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表》和《2004年度团青工作自评表》
    4、加分项目:
   (1)在集团团委下达的重点活动、工作项目中取得较好成绩的;
   (2)各单位自行组织、设计符合行业特点和企业特色的活动;
   (3)为青年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或在“双推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4)青年科技创新项目获得各类荣誉或为企业创新创效做出实际贡献的;
   (5)能及时准确把握青年思想动态,与青年建立良好沟通渠道的;
   (6)信息、调研等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
   (7)团内各项赛事中取得名次的;
   (8)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
    五、奖惩措施:
    依据本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比的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团组织及其负责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集团团委原则上将按各单位年度考核总分,依次设定金徽奖团组织2—3家,银徽奖团组织4—6家;根据各单位年度特色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特色团组织1—2家(金徽奖、银徽奖团组织不再参与特色奖评选)。各获奖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在本岗位工作满半年以上的),由集团团委授予“集团公司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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