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属各单位、各控股、参股公司团委(直属总支、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团务工作。为切实做好集团的团费收缴工作,集团团委根据2008年年中统计的相关数据,将各单位本年度团费上缴参考数额(见附件)公布如下。
请各单位在11月28日之前,将应上缴的团费转帐到集团团委帐户(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帐号:022540—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1001254009008981615)。同时,请各单位填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费收缴单》(没有收缴单的可与集团团委联系),上交到集团团委。
附件:2008年度集团公司基层团组织团费收缴情况一览
共青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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